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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說明
一、本年度執行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二、為技術教學中心之教育部補助設備,規劃可支援花蓮、臺東、宜蘭三區技術型高中之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專業技能操作能力,並達到技術教學中心設備活用、資源共享之目的。
三、開放技術教學中心工場及設備供鄰近學校教學使用,可先行文至本校申請登記時段,再由以登記之學校教師帶領學生前往本中心學習,必要費用由本計畫經費適當補助。距離本中心較遠或特殊需求之學校,可申請移地辦理實作研習,必要經費由本中心支應。
四、主要服務學校為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國立台東專科學校高職部、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此外設有有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之相關類科之技術型高中及綜合高中可依其教學需求提出設備借用、實作研習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