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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相關規定 / 學校網路及行政電腦使用管理注意事項

台中市私立立人高級中學學校網路及行政電腦使用管理注意事項

民國9638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網頁管理:

1、各處室主管對於學校網頁所屬本單位上傳的圖檔及文字內容,於每學期初應作詳細審核,並作即時的修改補充,保持最新內容。並定期每週一次,檢查本單位的網頁內容。

2、因應各處室及各學科所提出需求,資訊組應配合及協助,給予技術指導。

3、學校網頁:負責人資訊組熊書慧,應定期檢視、修正、更新、補充。

二、公用槽(P)管理:

1、各處室主任就P槽內所屬各組或個人儲存檔案作審視,屬於私人檔案或過期不必要之資料予以刪除,私人資料請自行留存於個人電腦內、H槽或隨身碟內。

2、各處主任請指定專人定期管理處室內檔案,以維持公用槽的檔案整齊及節省硬碟空間。

3、非屬分享檔案,為相互簡單資料傳送,請利用email傳送。

4、若屬機密及重要文件,請勿置放於P槽,應以email傳送或儲存於個人電腦內或隨身碟內。

5、寒、暑假公告截止日後,統一授權由資訊組長定期清除P槽所有垃圾檔案。若檔案被清除後,相關人員請勿提出異議。

三、電子信箱管理

1、本校教職員每人應備有本校電子信箱,並養成每日收發email的習慣。

2、節約用紙,全校性行政通告,請用群組email方式傳達。

3、各行政單位會知教師個人的資料,請用email方式送達,並請加掛回條,確定收件者收到。

4、資訊組應建置郵件過濾伺服器,將病毒郵件及廣告郵件阻隔。

四、檔案安全管理

1、個人使用之行政電腦,請妥為保管,勿借給學生使用或讓學生操作。

2、各處室電腦中重要檔案應養成備份的習慣,分別建置在不同的硬碟或個人隨身碟中,以免檔案資料被刪改或中毒毀損。

3、行政電腦中不下載非必要之軟體、不合法之軟體。

4、職務移交前個人所使用之行政電腦應清理,與職務相關檔案併電腦列入移交。

五、本注意事項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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