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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人事主任 
 
  1. 秉承校長命令綜理全校人事工作。
  2. 辦理教職員工之甄選、遴聘、派用。
  3. 簽擬教職員工薪俸之敘薪。
  4. 教職員工考核彙整業務。
  5. 辦理教職員工考核、晉級作業。
  6. 督導教職員工之出勤情形。
  7. 各項臨時交辦事宜。
 
 

人事組長兼幹事

 
 
  1. 擬定行政組織系統表。
  2. 人事法令規章研擬。
  3. 擬定教職員服務章則。
  4. 編製教職員預算員額編制表。
  5. 公文傳會、請假單彙整及資料分發。
  6. 教職員訓練、在職進修核辦。
  7. 人事資料表冊保管登記及呈報移辦。
  8. 人事資料異動報表列冊查報。
  9. 校內、校外公文處理及各項人事計劃擬辦。
  10. 教職員成績考核及獎懲案件之擬簽。
  11. 人事業務相關會議召開。
  12. 辦理三款緩召事宜。
  13. 應徵(召)服役員工緩召申請之擬辦。
  14. 辦理教職員工各項休閒活動。
  15. 各項臨時交辦事宜。

 

 
 

幹事

 
 
  1. 一般性人事業務。
  2. 教職員保險業務(私校保險、勞保、健保、退撫)。
  3. 各學期教職員工一覽表呈報核備。
  4. 教職員工聘書、派令繕發。
  5. 教職員各項證書申請業務(服務、離職、教師證書等)。
  6. 教職員工退休案件呈辦。
  7. 員工年資核算業務。
  8. 教職員工出勤記錄統計。
  9. 教職員工差假,出勤之登記處理。
  10. 辦理教職員工退休、資遣與撫卹。
  11. 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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