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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競賽 / 班際英文歌唱比賽

一、目的:

 

1.培養學生音樂表演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2.提昇學習英語文之興趣。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協辦單位:教務處、總務處、班聯會

五、參加對象:高一、高二、國一、國二學生

六、報名時間:依當學年實際公告為主

七、比賽時間:依當學年實際公告為主

八、比賽地點:高中部-立人樓司令台(表演範圍限司令台上);國中部-立人樓前庭(表演範圍限前庭舞台區)

九、參賽資格:

 

1.以班級為報名單位,除必要檢場人員之外,全班均須參加(含指揮伴奏)。

 

2.各班須具指揮一人、伴奏不限人數。

十、比賽方式:

 

1.各班選定一首英文歌曲,以全班合唱方式表現。

 

2.計時方式

 

 

(1)高二組: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限時4分鐘。

 

 

(2)高一組: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限時4分鐘。

 

 

(3)國二組: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限時5分鐘。

 

 

(4)國一組: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限時5分鐘。

十一、評分標準:

 

1.英語表現50%、音樂表現30%、歌曲內容10%、團隊精神與默契10

 

2.以每位評分老師之分數依名次轉換為積分,再將全數評分老師分數進行加總。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積分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50

45

40

35

30

25

 

 

3.超過限制時間1秒以上,扣總積分60分,並切電源,請表演同學離開。

十二、評分人員:

 

1.由學務處安排英文科教師、音樂科老師擔任。

 

2.由教務處外語教學組協助安排外籍教師擔任。

 

3.班聯會人員管理後台及學務處人員負責台下秩序,同學現場表現會在總分上斟酌加、扣分。

十三、獎勵:

 

各組依參加總組數取前三分之一,頒發獎狀、三箱飲料及學生家長會提供獎金,以資獎勵。

 

 

1.高中部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1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900元、第五名800

 

 

2.國中部一年級: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
       國中部二年級:第一名
1100元、第二名1000

十四、說明:

 

1.全班整體創意造型不限制服,不得過份誇張或暴露,若著本校制服上台演出,必須符合本校服儀標準,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各班伴奏皆由同學自行處理,不得使用侵權之伴奏音樂。

 

3.現場備有電子鋼琴、爵士鼓,其餘各種伴奏樂器請自備。

 

4.比賽曲目報名截止後不可更動。

 

5.除伴奏外一律背譜上台。

 

6.歌曲曲目、長度請詳填,字跡請勿潦草,並繳交歌詞電子檔,以利作業。不符者取消參賽資格。

 

7.如須技術指導請洽各班英文科或音樂科老師。

 

8.若須索取詞、曲、譜,或有選曲困難,可向音樂科老師洽詢。

 

9.時間掌握務必確實,經判定時間到而停止比賽者,不得異議。

十五、本計畫經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3學年度第25屆班際英語歌唱比賽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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